12月30日,四川省举行《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新闻发布会。会上回顾了过去10年四川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效。
2011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结合四川的实际,编制了2011-2020年四川妇儿"两纲",并于同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
10年来,四川妇女儿童事业在健康、教育、劳动权益、参政议政、社会保障、成长环境等方面有了长足等进步。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我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5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3%,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2.96%。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十万分之16.84、千分之5.22、千分之7.3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进一步均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上升到90.93%、95.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1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普通高校在校女生占比达到52.09%。
妇女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就业歧视逐步消除,全省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例始终维持在45%左右。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提高到95.87%。
女性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基层自治组织中,村民委员会女性成员占比达到31.01%,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达到10.81%,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占比51.84%,全部达到国家要求。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女性参加社保人数大幅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大。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对困境儿童的关爱和救助得到足够重视,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57个,儿童福利指导中心20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3个。
妇女儿童成长和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全省共有儿童中心(儿童之家)34420个。深入实施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省共有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4503个,建成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95个,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