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管理,规范患者医疗信息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保障患者医疗信息和医疗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需明确电子病历范围,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患者隐私,将电子病历信息规范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电子病历使用长效监管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落实分级管理要求,遵循最小可用原则,明确临床诊疗、教学、管理等相关人员分级访问权限和时限。
《通知》提出,规范电子病历信息使用。医疗机构需规范相关人员使用权限和行为,不得违规收集、传输或泄露患者信息。加强短期人员培训与管理,确保权限与职责匹配,并与外部服务商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全流程可追溯,采用数字水印等技术,确保使用过程留痕。确保数据安全,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