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快讯|医讯|资讯|头条|健康|科技|旅游|经济|娱乐|投资|文化|书画

当前位置:中华健康网 > 健康快讯 >

地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采取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国家疾控局回应

时间:2023-01-08 21:56:29   来源:人民网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版防控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第十版防控方案提出可以采取紧急防控措施,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另外,地方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可以选择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对此,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在暴发、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并予以公告。

  雷正龙表示,新冠疫情暴发、流行的时候,可以适时、依法、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在第十版防控方案中列出了一些,包括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暂停大型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还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

  “一旦疫情得到缓解,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雷正龙说。

(责任编辑:华康)

热点聚焦

最新阅读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