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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会“自护”才是硬道理

时间:2009-06-10 09:21:46 来源:互联网

    成人的过分溺爱,使得孩子的自护能力趋于下降。虽然教师和父母竭尽全力,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他们,但意外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父母、社会和幼教工作者的关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为此,我们就幼儿意外事故的发生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

    幼儿的意外事故,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人们没有事先估计到或难以预料的偶发事件对幼儿造成的伤害。

    对幼儿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三种:

    1、幼儿体质差,体能弱而造成的伤害。

    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在活动时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撞时躲闪能力差,加之成人对幼儿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 会,甚至剥夺了幼儿实践、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因此,意外伤害事件就很难避免。

    2、幼儿不良行为造成的伤害。

    目前,很多父母只重视孩子的智力发展,往往忽视孩子生活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这就造成有些幼儿任性、执拗,集体意识差,谦让、友善不够,在游戏和户外活动时,规则、秩序的概念较为淡薄,玩兴大发时,容易一拥而上,发生争抢、拥挤等现象,这些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正是发生意外事故的隐患。

    3、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造成的伤害。

    我国传统的儿童保教观是“保护”、“养育”,儿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护下成长起来,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

    二、如何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不可避免,但是通过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责任编辑:白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