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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共读尼尔斯

时间:2008-07-24 17:39:05 来源:互联网

  那是个不同寻常的中午。
  窗外春风如酥,杨柳燕影,是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呢。
  室内,MSN上高朋满座,正热火朝天地商讨着读书会。读书会?三个字如一缕轻风飘过我的心间。一直以来,感觉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时为躲避生活的繁杂,也偷偷钻进书中,寻找的是一种静谧,一种宣泄。可名著,近年读过什么?少的可怜。那些曾涤荡心灵的熟悉的书名,那些曾令我振奋、欷噓的书中人物,如今都只剩下模糊的记忆,有些残留的片段甚至交织在一起,难辩彼此。这实在不应是生活带给我的成熟,多半是因了自己的心烦气燥,远离了那书香的气息,书架上蒙上了轻尘,心灵同样,很需要一番清扫了。
  我如此想着,慢慢敲击着键盘,看着朋友们热烈的反响。女儿不满意我的冷落,一次次借问作业把我拉到她的房间。于是我口里敷衍着女儿,每隔一会又溜到电脑前,默默复习大家的讨论和发言。以我的理解,读书会就是要带动大家重新阅读名著,在年龄成熟的基础上,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生活的真正内涵,让因了平实生活而日渐变得浮燥的心重新明净、无尘。大家一起读,一起交流、分享。
  我于是讲给女儿听,关于读书会,关于名著。女儿说我也爱读书哦,我也加入吧!朋友打出了初步定的书单,女儿看着,忽然惊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我也读了好几遍了。”
  我以前却是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年少气盛时,曾与之面对面,但仅仅开了个头,我就放弃了,我以为我长大了,长大到足以不必看儿童文学的年龄,于是与之擦肩而过了。直到有了女儿,为了给女儿讲故事,我重新拿起各种童话书,才发觉自己是很需要这样的文字来养目和养心的。在女儿三岁时,朋友送了一套彩色的连环画:《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我首先被吸引了,懊悔、遗憾年轻时的错过,于是去找原文读,很方便地在网上下载了全文。于是,女儿看画,我读文,我和女儿一起讨论、交流,我喜欢听女儿用她的语言为我描述她眼中的尼尔斯、大雁和家鹅。
  女儿喜欢那只家鹅。因为它通过努力,也有了与大雁一起飞翔的创举,它带着小男孩,飞越祖国的山山水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大雁伟大,因为它需要克服自己先天的不足,它要付出更多的坚辛和努力,才能和雁一样翱翔。女儿并不能这么清晰地表达出喜欢的原因,但我想大约就是这样的。尼尔斯和大多的同龄孩子一样,淘气,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但他本质是善良的,他帮助了大雁阿卡,所以阿卡决定带他旅行,在饱览大好河山的同时,见识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听了一个个寓意深刻的故事,最终,尼尔斯成长为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至于阿卡领的雁群们,应了那句话:助人者,自助。文中最吸引女儿的故事是那只渡鸦讲的卖盆人的故事,关键时刻,是救人还是救己,的确是个考验呢,幸好,卖盆人选了救人,结果证明,救人乃自救。本是文中插叙述的一个小故事,魅力却是非比寻常。
  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作者拉格洛芙本人。她出生后不久,左脚不幸成了残废,三岁半时,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就整天坐在椅子上听故事,七岁时开始进行大量的阅读,书籍带给她无穷的精神安慰,也给了她写作的欲望。经过治疗,她能像健康人一样行走,但是走起路来脚仍然有一点儿跛。她时刻努力学习着,终于有机会考入师范学院深造,毕业后任教,任教之余,她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夜晚则伏案写作。《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她的代表作,语言朴实,用平铺直叙的方法,读来相当轻松,正如山间流下涓涓小溪,没有波浪滔滔,却能点点滴滴滋润心田。文中没有多少深奥的道理,但字里行间,表达的全是爱,对祖国、家乡的热爱,朋友间的关爱、友爱。
  看女儿那么喜欢《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我也得到了启发,针对女儿喜欢旅游和地理的特点,我把中国地图册也改成了故事的形式,作为一个系列,每天讲一个省,讲省的大概位置、它的省会及大城市、河流、高山、特产、旅游点,女儿很感兴趣,我又杜撰了两个主人公,两个小学生结伴去旅游,途中看了什么,学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又怎么处理的,把一些生活常识都融进去。我给女儿讲游记,无非是希望她热爱祖国、家乡,了解祖国的山川,了解家乡的人情。美中不足的是,我多是在纸上谈兵,因为我去过的地方太少了,我讲的是图片上的简单景色,我希望女儿有机会象尼尔斯一样,游历祖国、世界,把风景尽收眼底。
  在这种意义上,我感激拉格洛芙,她提供给我一种思路,我感激读书会,她提供给我一种契机。下一步我要做的是:抓住分分秒秒,读书,再读书。

(责任编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