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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老年人情感世界

时间:2009-10-10 11:19:34 来源:青岛新闻网

  再过30年,青岛市将迎来“三人行,必有一老者”的局面。这是记者从青岛市老龄办获得的信息。截至目前,青岛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15.2万,占城市总人口的15.75%,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据预测,到203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占全市总人口的35.05%,即不到3个人当中,就有1个是老年人!我市的老龄化“步伐”,将比全省提前15年。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围绕着岛城老年人生活最主要的苦恼来自于:赡养、婚姻、房产、医疗等4大方面。其中,婚姻问题产生的矛盾更是逐年上升,所占比例越来越重。让老年人度过幸福的晚年,不仅要让他们吃好穿好,还应该让他们愉快起来,老人的情感世界不可忽视……值此重阳节之际,本报呼吁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情感世界,毕竟,关注今时今日的老年人,就是关注明日的你,我,他。

  离婚的多了

  老来伴成了“老来拌”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可是有些“老来伴”竟成了“老来拌”,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大半辈子后,到老年后却亮起了婚姻的“红灯”闹起了“黄昏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2006年5月底,我市有近6000对夫妇协议离婚,其中,老年人就占了一成多!较往年而言,老年人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对于这种现象,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老年人晚年婚姻不稳定,一是由于退休在家两人相处时间增长,而导致磨擦增多;二是老年人的脾气性格会逐步变化,更像俗称的“老小孩”,容易较真。

  7旬翁拒不复婚

  要对老伴“再教育”

  记者从市妇联的维权热线了解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热线来倾诉感情问题,寻求咨询与帮助。“活了一辈子,没想到快70了,竟然离了婚。”日前,市民陈大娘在热线中说着说着哭了起来。原来,陈大娘的丈夫荣先生是高级知识分子,3年前荣先生说什么也要和陈大娘离婚,3个孩子怎么劝也不行,问及离婚原因,荣先生说是受不了陈大娘暴躁的性格和说话没水平。3个儿女为此哭笑不得。

  40岁的小儿子调和道,“都在一起过了快50年半个世纪了,不也相互容忍着过来了吗?”荣先生却固执地认为,“我忍了大半辈子了,就剩下这些日子我要活个高兴,不能再这么受气了。”

  然而,毕竟是多年夫妻,两人离婚3年来,虽然荣先生也相过几次亲,但都觉得不如老伴来得默契。陈大娘也在儿女的说和下,回家和荣先生继续生活在一起,但荣先生就是不复婚!他坚持己见,“不能复婚,就是要治治她的坏毛病!”

  再婚离婚率攀高

  一套房拆散老夫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再婚的老年朋友婚姻也频遇红灯,再婚离婚率也屡攀新高。两年前,丧偶的6旬老人胡先生和杨女士结婚了。当时为了结婚,胡先生出钱买了一套婚房。但是自从去年年底开始,胡先生的儿女们就担心将来父亲去世后,杨女士会和他们一起分割这处房产。因此,几个儿女就隔三岔五地说服胡先生,要他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而杨女士则表示,“这房子是婚房,是我们老两口的共同财产,我不同意转给他的子女。”胡先生与杨女士刚组建的和睦家庭开始有了阴影,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最终闹到了法庭上。

  最终,法院判决胡先生给了杨女士一笔钱,房产仍归胡先生所有。虽然房产到底归谁有了着落,可这一对好容易才组建家庭的老人,却劳燕分飞了。

  再婚的少了

  不婚同居,是浪漫还是无奈?

  去年,北京一家调查公司发布的一份全国性的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到35%,其中愿意再婚的达到37.6%,能够成功再婚的只有6.9%。这份调查研究还提出,不能再婚而又相互恋爱的老人很多都选择了未婚同居。

  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助老服务部李桂秀主任也表示,在为老年人进行婚介时,约有90%左右的老人都是以婚姻为目的的,“但是真正能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是少数。”

  老人再婚登记日

  孩子藏起户口本

  “结婚登记那天,他的儿子们为了不让我们结成婚,竟然把他的户口本都藏起来了。”前日,一提起再婚的事情,62岁的李桂芬老人就泪水涔涔。李桂芬老人去年啤酒节期间,经人介绍与65岁的王大爷相识。经过半年的相处,两位在书画方面有着共同爱好的老人感情越来越融洽。“今年过完春节后,就开始和双方儿女商量结婚的事。我的3个女儿都很赞成,还陪我们拍了婚纱照。可是他的儿女们却都不赞成!他们的理由是,他们的亲生母亲去世不到3年,父亲不能再娶。”李桂芬老人表示,可能孩子们是怕她分家产,就建议王大爷和孩子们说清楚,只要同意他们结婚,两位老人愿意去做财产公证后再结合。但王大爷的儿女却仍不同意。无奈的两位老人,只能委曲求全地先生活在一起。

  记者从市老龄办、市妇联的权益部门了解到,前来就婚姻问题进行投诉的老人心理都十分矛盾:既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解决,又想照顾到自己及子女的“面子”,不想把事情弄大。少数老人对子女的打骂等都能忍受,甚至一死以求解脱,也不愿意把子女告上法庭。天华律师事务所的刘金才律师对此表示,部分阻止父母再婚的儿女只顾自己利益,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教授保姆无法结合

  男方去世女方被赶

  “我和老李早已经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夫妻关系了。这一点,他的孩子们应该最清楚,可是还是把我赶走了,让我今后上哪儿去住?”昨日,平度的林大娘在电话那头伤感地说。8年前,54岁的林大娘到青岛来打工,经人介绍来到丧偶的高级知识分子、65岁的李教授家当住家保姆。在同一屋檐下的日子里,林大娘被李教授的温文尔雅所折服,而李教授也被林大娘照料家庭的细心与温柔所吸引。两个人在互生好感地相处了一年后,决定结婚。“他的一儿一女听了后特别激动,反对得很强烈,认为一个堂堂的教授和保姆结合传出去让人笑话!”林大娘无奈,只得和李教授一起不婚同居。这一住就是6年。去年,李教授突发脑溢血仓促辞世。在他去世后一个月,李教授的儿女就将林大娘赶出家门。伤心的林大娘表示,“在一起生活的这些年,我们就是夫妻俩在过日子,我根本就没要过工资。老李的退休金虽然不低,但是他每个月的药费也不少,所以基本攒不下什么钱。现在他的孩子们借口我是保姆把我赶出来,我真是心里太苦闷了。”拿不出结婚证据的林大娘,只得孤独地离开了苦心经营了7年的“家”。

  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结婚,使得不少情投意合的老年人“突出重围”,一种“准婚姻”形式悄然兴起:搭伴养老。“搭伴养老现在挺普遍。”市妇联权益部的孙红丽告诉记者。“除去结婚登记,其余的生活就和普通家庭一样。”孙红丽表示,除去被迫不能结婚的客观原因外,不少老年人思想观念日趋新潮,认为不领证更自由些。

  “搭伴养老这种形式也有其存在的意义。但是,对于经济条件不平等的双方而言,应当为弱势一方考虑好未来的生活。像林大娘可以在共同生活期间,让李教授以书面形式约定,林大娘可以在其去世后继续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待林大娘去世后房屋由李教授的子女继承,这样就可以避免林大娘居无定所了。”刘金才律师分析说。

  一张小小结婚证 老人心理避风港

  昨日,天华律师事务所的刘金才律师表示,由于老年人再婚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子女或其他社会因素的干扰,导致老年人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给广大的老年人带来了许多不利因素。“法律上讲,对同居期间的财产保护和合法婚姻期间的财产保护是大不相同的,所以老年人同居引发纠纷时,处理难度较大,同时,也不利于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为了保证同居的稳定性,对于财产约定、发生重大疾病如何处理等问题,可以签订协议书并通过公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此外,新《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大多数老人、子女担心的住房与存款所有权等问题,经过约定,完全可以不因再婚而改变。同样,《老年法》中也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也不因老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老年人再婚,其实更大的需要是一种家的温暖和相依为命的感觉。只有建立在彼此依赖的基础上的共同生活,才能和美。而这些心理上的依靠,可以从小小的结婚证上得到体现。缺了这红色的小本子,很可能就会成为两人家庭生活的心结,也将成为彼此怀疑、无法彻底交心的导火索。”昨日,岛城心理专家于国勤分析道。(记者 仇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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