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军事|汽车|游戏|科技|旅游|经济|娱乐|投资|文化|书画

当前位置: 首页 > 老年 > 老人情感 >

搭伴养老须慎行

时间:2009-09-29 17:33:04 来源:39健康网

  时下,不少独居老人崇尚“搭伴养老”,也就是只同居不登记。

  所谓“搭伴养老”,指的是一些丧偶或离异的老人,男女双方自愿走到一起,由相爱到同居,共同度过晚年生活。这种“搭伴养老”的方式初衷本是好的,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可以相互照顾,改变原来独居生活的孤独和艰难。但由于一些老人及其子女为防日后发生财产继承、赡养等方面的纠纷,往往老人只同居而不去登记领结婚证,结果还是产生了不少的麻烦。

  这种只同居而不领结婚证的所谓“搭伴养老”方式,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们原以为这样可以防止财产继承、赡养等方面的纠纷,没想到同居不领证同样会引发许多的烦恼。家住上海静安区的张阿姨就是因为没有与“老伴”登记结婚而后悔不已!

  4年前,她与比自己年长7岁的吴大伯相识相爱。为顾及双方子女的感受和将来财产继承等问题,他俩没有登记领证。同居过程中,张阿姨掏了好几万元钱,装修吴大伯的住房和添置家具。不料,去年吴大伯去世后,他的儿女翻脸,吵着要赶张阿姨出门。因为没有领证,张阿姨无法寻求法律保护,所有委屈只能一个人往肚子里强咽。

  由此可见,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不仅不能避免纠纷,相反,有了纠纷都无法寻求法律维权。这说明老人“搭伴养老”还是应该走正常的婚姻渠道。其实,老人及其子女普遍担心的老人婚后的双方财产继承和赡养等问题,可在登记前通过“婚前财产约定”和双方“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来妥善解决。这样的“搭伴养老”不仅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可以减少和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鉴于此,我想忠告独身老友们:“搭伴养老”须慎行!

(责任编辑:mob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