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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处保存的药能否放在常温下

时间:2009-07-17 17:18:54 来源:健康7120

  药品说明书上写明要“冷处”,药店却将药放在常温下,这样药效会不会大打折扣?近日,合肥的陈先生买药买来疑问。

  “冷处”药放在常温下

  陈先生肠道不是很好,最近连续两次购买了一种名叫“丽珠肠乐”的药,第一次是在小区附近一家小药店买的,当时药品就放在展柜里,第二次在一家连锁药店买,店员却是从冰箱里拿出的,并告知回家也要放在冰箱里存放。这时陈先生才发现说明书上明确指出:于冷处密封保存。“以前只注意看药品成分和适用症状,却没发现存放条件,那第一次吃的药会不会有不良反应?药店随意存放药合不合适?”

  为了证实这一现象,记者昨天以购买“丽珠肠乐”为由特地走访了10家药店。其中发现2家药店不销售此药,有4家药店店员是从冰箱里拿的药,另外4家药店虽销售却是从常温下的展柜里拿出的。在青阳路一家卫生服务站,该药放在展柜里,外包装上积了一层灰,店员直接就将这盒药递给了记者。贵池路一家药店,该药同样放在常温下的展柜里。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按说明书指示放在冰箱里时,这两家店店员都表示:夏天需要,现在这种季节就不用了。在绩溪路一家药店,店员回答得更干脆:我们家这种药就是放在常温下。

  存放条件决定药效

  一些医务人员告诉记者,药品的存放有时决定了药效,像丽珠肠乐里面有活性菌,必须低温保存,不然活性菌一改变,药品效果就大大降低;像头孢哌酮钠高温下可能会造成药品有效成分分解而产生一些其他的化学变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黄川处长告诉记者,存贮是药品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存贮上的一点不规范,都有可能影响药品的质量。药品不按规定存放,有些从外表上就能发现变色、变样,有些药品没有任何外在表现,但已达不到治疗效果。如一些抗生素药不冷藏,抗菌效力就达不到,而绝大多数生物制品也必须冷藏。药店一般都应具备冷处理药品的条件,《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里就提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但是实际生活中,有些药店虽然具备条件却不按规定存放药品,他们在市场检查中就多次发现过。

  购药先看说明书

  据介绍,药品保管和存储要求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常温储藏,一般要求在10-30摄氏度;二是放于阴冷、凉暗处,一般要求温度在20摄氏度以下;三是冷藏,一般要求在2-8摄氏度之间。

  业内人士还提出有五类家庭常用药需放冰箱内:1.注射针剂:糖尿病患者使用的胰岛素;2.口服药:部分腹泻药,如:丽珠肠乐、培菲康;3.外用药:治角膜炎、青光眼的滴眼药;4.栓剂:放于肛门的栓剂、治疗女性阴道炎的栓剂,如富康特等。栓剂如不冷藏会软化变形无法正常使用;5.生物制剂:含有“生物”、“活性因子”等字样的药品,因其活性成分易变质、分解,所以均要放置冰箱冷藏。

  黄川特别提醒消费者:药品的说明书和相应的内、外包装上都会有对储存条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市民购药时要注意药店是否按规定存放药品,买药时尤其要注意看药品说明书上的存放条件,以免购到不合格的药品。

(责任编辑: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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